輔仁大學理工學院化學系進步獎辦法
95.11.23系務會議訂定
96.03.30系務會議訂定
一、宗旨:為配合理工學院全院學習輔導機制,提昇學習意願及學習興趣,特設立
輔仁大學 化學系進步獎(以下簡稱進步獎)。
二、經費來源:化學系獎學金基金
三、進步獎辦法:
獲獎資格:本系各班級導師推薦之大二至大四同學。各班級推薦以在本校連續修
讀之最近三學期中之成績進步情形為基礎。大二上同學僅採計大一成
績。申請者前一學期之必修科目全部及格者優先。
學生已獲頒發本校獎,將不得申請本系學業進步獎。
獎勵名額:每班三名。
獎勵方式:
第一名獎金3000元,獎狀乙紙
第二名獎金2000元,獎狀乙紙
第三名獎金1000元,獎狀乙紙。
四、申請方式:每學期辦理一次,於開學四週內完成評選,並將推荐名單(附成績單)
送院,由院長核定後頒發。
[申請時請檢附成績單及成績計算表(成績計算表於每學期開始申請時公告下載)]
五、本辦法由化學系系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